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我院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志远 郑敏
副组长:汪洋 熊钢 钟东
成员:方明 向芳 刘芳梅 刘江华 阮诗森 魏学胜 甘锦欣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 符合《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 号)第六条之规定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 号)第六条:
第六条 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为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完成原修读专业第一学期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未有不及格记录;
(二)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创业情况需要,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
(四)在学校就读期间入伍,完成义务兵役且未受到部队处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退役后复学时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五)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转专业的:学校因专业调整或专业停办,导致复学或留级的学生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转入相近的专业;其他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的。
2. 具有《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科教〔2024〕52 号)第七条规定之情况者,不能转专业:
(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以艺术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可以互转)、体育类、免费医学生、技能高考、普通专升本、“3+2”联合培养、定向或委托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形式录取的,或国家有相关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
(四)传统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跨文理科专业类别转专业(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要求为准),或新高考改革省份生源学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
(五)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六)身体条件不符合就读专业要求的(如学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高考体检标准及限制条件);
(七)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或者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八)经学校研究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注意事项
1. 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20% 。申请转出人数超出限额的专业,按高考成绩(折合为统一百分制)+面试成绩(各50%)由高到低排序,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2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专业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统筹实施,具体方案参见国际教育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2. 每个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30% 。申请转入人数超过限额的专业,以第一学期考试课(以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为准)总评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总分=高考成绩(折合为统一百分制)+大学英语听说课Ⅰ+大学英语读写课Ⅰ+形势与政策Ⅰ的成绩总分进行排序,择优转入。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转入学生后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申请转入人数超过限额的专业,按照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的遴选办法排序,确定转入人选。
各专业可转出、转入人数限额: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数 |
实际招生人数 |
可转出人数限额 |
可转入人数限额 |
物理学 |
45 |
42 |
9 |
13 |
电子信息类 |
130 |
127 |
26 |
39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5 |
66 |
13 |
19 |
3.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否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已开设但本人未修的课程。因此,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学习上的难度,谨慎提出申请。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留级申请转专业,但必须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的程序
1.学校发布转专业通知
2024年12月18日前,学校发布转专业通知。
2.院部上报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4年12月20日前,学院上报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同意后,通过本院网站和其他方式发布。。
3.学生申请
2024年12月27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书》(没有模板,自行书写,具体写明申请转专业的合理理由)、《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其中,《转专业申请书》由班主任和系主任审核签字同意后,将《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和《转专业申请书》纸质版提交学院教学办(理工楼5栋514室),《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8763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理工楼5栋514、525室,电话:0715-8342263。
4.转出资格审核及遴选
2024年12月30日前,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需院长签名盖公章)集中上报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前,招生就业处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招生类别、高考科目及身体条件情况复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到各院部和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后续遴选。
5.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若申请转专业人数超出限额,学院根据本院实施细则进行遴选排序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在本院公示3日后通知学生本人。2025年1月10日前向教务处报送《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可转出学生情况明细表》《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可转出学生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院长签名盖公章)。教务处将可转出学生名单按照学生转入意愿发送给相关院部。
6.转入院部遴选
院部接收到可转出学生名单后,根据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遴选,确定拟转入某专业学生名单,于2025年1月15日前向教务处上报《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拟转入学生明细表》《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学生拟转入学生统计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院长签名盖公章),由教务处统一公示。各院部不得提前擅自发布、泄露拟转入学生名单。
7.学校审批
2025年1月25日前,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转专业名单报转专业领导小组,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五、重要时间节点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2: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及统计表
附件3: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可转出学生明细表及统计表
附件4:雷火竞技官方网站2024年拟转入学生明细表及统计表
雷火竞技官方网站
2024年12月20日